電子廠凈化車間的消防安全要求如下:
(1) 電子廠凈化車間采用特殊設計,其主體建筑為一、二級耐火等級。吊頂、隔墻等結(jié)構(gòu)配件和保溫、隔熱、裝飾材料時,應盡量使用不燃材料或經(jīng)防火處理的材料。
(2)其他改建為電子廠凈化車間的建筑,也應當經(jīng)過公安消防部門專門設計和審核。一般不得破壞原有的防火分隔,新的保溫、隔熱、分隔等材料和裝飾材料盡量不要使用可燃材料,如要使用,應用火處理。
(3) 為了防止火災和燃燒,便于疏散和救援,對防火墻與防火分隔和疏散通道之間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一般應比其他建筑物有更高的要求。出入口或拐角處應有應急照明。
(4)電子廠凈化車間不得使用明火加熱,電加熱必須密封,嚴格控制加熱溫度。各種加熱裝置應安裝在不可燃的基礎上。
(5) 有易燃易爆物品的電子廠凈化車間,電器達到防爆要求。電器的敷設和安裝應嚴格要求,不應有接頭中的暗線。電氣設備要經(jīng)常維護,使用完畢后要及時切斷電源。需要長時間開啟的電氣設備,下班后應有專人巡邏檢查。
(6)電子廠凈化車間內(nèi)的易燃易爆物品以值班工作量為限,下班后剩余的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其他安全場所。
(7) 使用易燃液體和氣體的電子廠凈化車間,應安裝排氣設備,操作臺應有獨立的排氣裝置。易燃液體蒸氣和氣體的排氣管應與排氣系統(tǒng)分開。
(8)電子廠凈化車間的排風系統(tǒng);應有一個調(diào)節(jié)器、鍋爐止回閥或關閉閥。主管道穿過地板,管道穿過防火墻。必須提供防火閥。
(9) 電子廠的凈化車間要有比較完善的消防設施。凈化車間和技術管線層應當設置火災報警裝置和自動滅火設施。根據(jù)生產(chǎn)工藝的特點和要求、可燃物的種類和數(shù)量、建筑物耐火等級等因素,配備必要的滅火設備。有貴重、高精度儀器和電氣設備的潔凈室,應配備二氧化碳、哈龍或滅火裝置。走廊里也應該有緊急報警按鈕和電話。
電子廠的凈化車間在使用中有溫度要求。除了溫度控制設備的配置外,在車間的設計和施工中還考慮了一定的保溫措施。但出于效益考慮,現(xiàn)在廠房墻體部分往往采用現(xiàn)成的間隔保溫用泡沫塑料或多孔塑料彩鋼板,而很少采用砌塊磚加保溫材料。這一方面增加了車間的火災荷載,大大降低了墻體的耐火極限,另一方面也介紹了進入電子廠密閉凈化車間燃燒時釋放煙霧和有毒氣體的高分子材料,給人員疏散帶來很大的威脅。
在開放式自動消防系統(tǒng)中,通常的開放式管道不能滿足凈化車間的清潔和無菌要求。封閉式系統(tǒng)管路中經(jīng)常充滿滅火介質(zhì),不可避免地發(fā)生泄漏,污染空氣,因此潔凈廠房不宜采用自動滅火系統(tǒng)。